中西医并举方针要落实在法规上
中西医并举方针在领导人讲话中处处可见,而在现实生活中,中医中药和西医西药处处显示出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地位是政策和法规限定死了的,是权利与权限问题,任何部门或任何个人都改变不了的。
中西医的不平等表现在第一,传染病与流行病的治疗权中医没有,西医独霸;第二处方权西医不受限制,中医被限制的很死。西医的处方只要不违背配伍禁忌就行,中医的处方只能是汤剂,配制其它剂型就不允许。一味中药材就等于一种西药,都有一定的药理药效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几种西药配合使用不办制剂证,几味中药材配合使用就必须办制剂证(汤药除外),中药剂型好多,宜丸则丸,宜散则散,应由中医决定,否则中医的处方权就不完整。中医手脚被缚功夫焉能施展?
中西药的不平等表现在注册新药管理办法上,西药处处受优惠,中药处处受卡。表现之一:凡是新研制的西药就是一类新药,中药制剂没有一类新药,把中药材提取成有效成分后变成西药才可以列入一类,然而中药的优势恰恰是复方;表现之二是国家鼓励创新,《创新药物研发早期介入实施计划》不支持复方中药,复方药再好不属于创新;表现之三是加快审批和特殊审批都与复方中药无缘,即使是能治疗癌症、艾滋病、非典、人禽流感的复方中药也只能在取得新药证书以后申请生产时才可以列入特殊审批程序,正月十五贴门神,晚半月了。
不论中药西药,疗效好的才是好药,把单一成分与复方作为评定优劣标准,单一成分为优,复方为劣,就是对中药的歧视。
扼杀中药最厉害的一招是公开配方。西药公开配方就能得到最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与此相反,中药公开配方就是彻底丧失知识产权,正如:“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政策不改变,口号喊百遍也无济于事。
西药无药证是化学试剂,中药无药证仍是药,但是官方说它是假药。有药证的药吃坏了人无事儿,拿无药证的药治好了病仍犯法。这不是针对中医中药是什么?西医是不会拿化学试剂治病的。
    李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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